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阅程序的有关法律法规,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。现将受理状况予以公示。

  海盐经济开发区,东至浙江联胜新材股份有限公司,南至场前路,西至海霞路,北至浙江联胜新材股份有限公司

  通讯地址: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22室(海盐县武原大街海政路333号)。

  大众能够信函、传真或其他方法,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,并提出有关定见或主张。